江苏徐州一洗浴中心老板因从事卖淫活动被警方抓走。没想到半个多月后,该场所又因从事卖淫活动被告发。7月5日下午,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案最新进展,现在,该洗浴中心前后两任老板均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嫌疑犯高某在徐州市云龙区开了一家洗浴中心,名为“玉龙泉洗浴”,运营保健按摩、头部按摩和足疗等项目。但是在运营期间,高某为寻求高额赢利,容留刘某、雷某、杨某等多名女人在该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并从卖淫非法所得中抽取提成。高某担任招聘卖、组织一切作业人员分工等,其妻刘某担任记账收账、给卖发工资等作业。
徐州警方在展开自侦作业中发现这一违法线日将嫌疑犯高某刑事拘留。其妻刘某于5月3日投案自首,并于次日被取保候审。6月2日,云龙区检察院对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议,对其妻刘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议。
本来以为工作到此结束,“玉龙泉洗浴”就此歇业。但是,在警方在办理该案期间,在5月22日竟又接到大众匿名告发,反映“玉龙泉洗浴”有人从事卖淫行为。本来高某的妻子刘某因老公被抓,自己一人无力持续运营“玉龙泉洗浴”,遂于5月14日同闫某、赵某签署协议,将玉龙泉洗浴中心的房子租了出去。
闫某作为洗浴中心新的管理者,起先预备从事正规保健按摩,但因为生意不景气,也动起了歪脑筋。因为“玉龙泉洗浴”刚刚被警方突击检查,所以闫某以为“最风险的当地便是最安全的当地”,玩起所谓“灯下黑”。所以,闫某从5月20日开端,揭露招募新的技师,并沿袭“玉龙泉洗浴”原有的运营形式、卖淫收入五五分红准则,持续从事卖淫活动。
5月22日,徐州警方接到告发后,通过两天排查,于5月24日将嫌疑犯闫某捕获。6月20日,云龙区检察院对闫某也作出批准逮捕决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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